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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基隆市政府 函,檢送修正後「基隆市115年度國民中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」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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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一、依據: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第6條。 二、甄選對象及資格: 參加國民中學候用主任甄選應具備資格如下: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,實際服務滿五年(限取得 合格教師證,且服務於同一教育階段之年資,留職停薪年資不予採計)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; 其兼任人事、主計或代理主任(含補校)者,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。 (一)曾任組長二年或導師三年以上,成績優良。 (二)曾任組長一年及導師二年以上,成績優良。 (三)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、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及導師二年以上,成績優良。 三、報名時應繳驗表件如下: (一) 積分審查表1份(應經服務學校校長及人事單位核章)。 (二) 最近1年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(粘貼於積分審查表)。 (三) 證明文件:正、影本各1份。正本驗後發還;影本按其次序裝訂成冊(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 章)。 1.國民身分證。 2.最高學歷證件。 3.教師證書。 4.年資證件及服務證明。 5.考核(績)通知書。 6.在職證明書。 7.獎懲紀錄表。 8.原服務學校同意書。 9.原住民族身分證明。 (四)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切結書。

相關附件
  • 基隆市115年度國民中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簡章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