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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 115年河合之友音樂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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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申請資格
一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、總平均及音樂成績在80分(甲等)以上,
        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(學期無該科學分可免填)。
二、經學校推薦,在音樂造詣上表現優異者。

申請所需資料
一、114學年第2學期本校成績單(含學業、體育及音樂成績)正本1份。
二、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。
三、2吋相片1張。
四、填具115年「河合之友音樂獎學金」申請書。
 
 
相關附件
  • 河合之友音樂獎學金--函PDF
  • 河合之友音樂獎學金--申請書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