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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主旨 | 基隆市政府 書函,有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7屆「十大傑出女青年」、「標竿女青年」暨「優秀女青年」選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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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 | |
| 公告教師 | 人事主任 |
| 公告類別 | 其他 |
| 公告等級 | |
| 點閱次數 | 175 |
| 公告內容 |
一、中華民國「十大傑出女青年」表揚活動自民國55年創辦以來, 即將邁入第60年。歷經26屆選拔,迄今已表揚261位傑出女 性,樹立婦女典範,引領社會風氣,報效國家,貢獻社稷。 二、中華民國「十大傑出女青年」選拔設有三項榮譽獎項:「十大傑 出女青年」、「標竿女青年」及「優秀女青年」,以廣泛鼓勵青年 女性成為社會典範。選拔共涵蓋十八項表揚範疇,期能彰顯各 領域具卓越成就與社會影響力之青年女性。 三、每一推薦單位至多推薦3人,並請將候選人推薦表連同相關證 明文件,於114年12月31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寄(送)至: 10467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43號8樓805室,收件單 位: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第27屆十大傑出女青年 選拔委員會秘書處。 四、選拔辦法暨候選人推薦表(如附件),可自行影印或至本會官網 ttoywa.org 下載。 |
| 相關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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