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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基隆市政府 函: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,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8條第1項有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應依調查結果,為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決定之補充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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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附件
  • 基隆市政府_函PDF
  •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_函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