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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 公告區
- 人事法令
公告主旨
基隆市政府 書函: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」及「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」,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
公告日期
2026年2月02日(星期一)
公告教師
人事主任
公告類別
人事法令
公告等級
一般公告
點閱次數
157
公告內容
無相關公告內容
相關附件
基隆市政府_書函
PDF
赴陸建議懲處原則
PDF
行政院_函
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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